昨日,成都市衛生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綜治辦及成都市醫管局聯合下發通知,本月起正式啟用《成都市醫院安全防範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據介紹,《標準》有效期3年,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及各二級(含)以上醫療機構(包括民營醫院)安全防範工作,將按此執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標準》提出醫院將可自主配備催淚噴霧等帶有攻擊性的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但必須由專人保管,謹慎使用。
新規:我市首部醫院安保標準本月啟用
成都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參與製定《標準》的相關機構在正式開動前,曾到我市包括川大華西醫院在內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摸底,“從起草到最終下發執行耗時超過半年,每一條每一款都結合我市情況製定。”
據介紹,《標準》從人防建設、物防建設、技防建設等方麵進行了詳細規定和建議,為我市首部專門針對醫院安保的標準。本月起,全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及各二級(含)以上醫療機構(包括民營醫院)安全防範工作將按此執行,每年年底前對各相關醫療機構安全防範情況的檢查結果將全市通報。
看點:攻擊性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須由專人保管使用
整部《標準》中,關於安保人員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配備的最引人關注。除提出頭盔、防割手套、膠木警棍等防護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要求做到每一班保衛人員不少於人手一件外,同時提出可以配催淚噴霧劑等帶有攻擊性的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但必須由專人保管,謹慎使用。
“這是市公安局的專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除了特殊情況下遏製醫鬧,同時可用於反恐防範。”成都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醫院為開放型公共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這類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也是針對特殊突發事件的一種提前應急準備。不過,該負責人強調,這類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必須由專人負責。
反應:成都已有醫院啟動采購計劃
昨日,記者從市一醫院、市二醫院、市三醫院、市四醫院等多家市內大型綜合醫療機構了解到,目前醫院都暫時未配備有催淚噴霧。對於這類具有攻擊性安檢門工廠防恐產品的配備,多數醫院仍舊持觀望態度。不過,也有醫院已經開始了采購工作。
“接到關於《標準》的通知後,醫院目前正在進行相關采購。”成都市第四人民醫院(成都市精神衛生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催淚噴霧也被列入了醫院升級安防的計劃中。屆時,將從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采購,購置回醫院的催淚瓦斯將交與安保部門統一管理,規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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