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為支持開展“治髒治亂”整治行動,南昌各城區街道組建了40~60人規模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該隊伍中的成員來自城管、公安、交管、工商、衛生等諸多部門。昨日上午,南昌為該隊伍配備了39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車,每1至2小時巡查一次。
多部門聯合組建街道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
按照《南昌市治髒治亂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由南昌市城管委牽頭在各區組建“街道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目前南昌市八個區30個街辦、15個鎮、9個管理處、2個管委會,共56個基層行政單位中的54個基層行政單位完成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人員抽調及辦公選址工作。每支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包含市容、衛生、工商、食藥、城管等部門工作人員,組建工作已在今年三月底基本完成。
據介紹,南昌各街道(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隊長由各街辦主任擔任,街辦副主任或副書記任常務副隊長,城管中隊長任專職副隊長,派出所副所長、工商所副所長、交警中隊副隊長任副隊長。南昌市城管委負責對常務副隊長進行集中培訓。
此外還要求南昌各區城管、公安、工商、交警派出人員脫離原崗位,常駐街道(鎮),其中城管不少於4人、公安2人(1名幹警、1名協警)、工商1人、交警2人。區公安、工商、交警常駐人員可實行輪派製,輪派期限不低於3個月,年度輪派名單需上報區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協管員、保安等,組成40~60人的綜合執法隊伍。
為了協助完成必要時的聯合執法,還要求南昌市各區衛生局固定3~4名人員,區城建局、法院、財政局、食藥監局、民政局、安監局、房管局、環保局、商務局、信訪局為聯席部門,每個部門確定1名人員為街道(鎮)綜合執法聯絡員,並服從街道調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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