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規範執法行為,客觀、準確、真實、公正記錄執法情況,提高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效率、固定執法證據、約束和監督執法人員,維護執法人員和當事人合法權益。日前,甘肅天水消防支隊為防火執法人員員統一配備了一款“執法記錄儀”。該款設備既可對執法過程全程攝像、規範執法過程,又可防止出現爭議現象。據悉,這是支隊首次配備“執法記錄儀”,目前36台“執法記錄儀”已全部到貨,支隊還將邀請廠家人員就如何使用進行專門培訓。
據了解,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到社會單位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檢查、火災事故調查、實施消防行政強製、消防行政處罰,以及從事行政審批窗口受理時,應當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於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佩戴。
據介紹,這款“執法記錄儀”個頭雖小,但功能強大,兼具錄音、拍照和錄像功能。錄像為全高清探頭,內置的充電電池可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此外,該設備配有廣角鏡頭,保證圖像不畸變,具備低照度下攝錄功能,5米範圍內應能看清當事人麵部特征,10米範圍可見人體輪廓。此外,執法記錄儀記錄的原始聲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支隊防火處處長敬曉崗介紹,為防監督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主要是為了方便取證,執法記錄儀可以全程進行錄音錄像,客觀、真實地記錄執勤執法工作情況及相關證據。“以往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自身沒有全程攝像設備,無法在現場及時取證。有了執法記錄儀,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可以對執法過程全程攝像,不僅有利於提高辦案效率,還能對執法隊員加強監督,防止出現執法糾紛。”敬曉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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