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大東區的張倩(化名)咋也沒想到,自己搬家帶著兩把菜刀乘地鐵,在東中街站安檢時被查了出來,張倩這才反應過來,這屬於禁帶物品,連連向安檢人員道歉……
昨日,張倩向北國網、遼沈晚報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
張倩最近在鐵西區啟工街附近購買了房子,正在搬東西。7月27日上午,她要去新房,順便拎了一個小包裹,裏麵有碗筷等廚房用具,還包括兩把菜刀。她合計坐地鐵最省時間,所以拿著包裹就往東中街的地鐵站走。
上午10時許,張倩到達東中街站,安檢人員請她將包裹放在安檢儀器中過一下,過了一遍,安檢人員說:“等等,你的包裹再過一下……”
張倩把包裹取了回來,在安檢人員麵前打開了,問:“是裏麵有菜刀的事嗎?”
安檢人員很幹脆地答:“對,就是菜刀不讓帶。”安檢人員看到,張倩的包裹裏放了兩把切菜用的刀,還有其他的一些廚具,立即向她說明了地鐵的安檢規定。“那對不起啊,我以為菜刀讓帶呢!”張倩有點不好意思,她向安檢人員解釋之後,趕緊走了,打了一輛出租車,花了35元趕到新房。
提醒違禁品將送交治安管理部門
地鐵工作人員介紹,乘客在乘車前必須將包裹經過通道式X光機檢查,現場工作人員還將使用炸藥檢測儀、液體爆炸物探測儀、手持金屬探測儀等設備對乘客進行抽檢。乘客也不能攜帶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或尖銳的物品,自行車(含折疊自行車)以及寵物、家禽等也不能進入地鐵車站。
如有乘客攜帶違禁品進入地鐵,違禁物品將送交有關部門。對拒絕接受檢查或執意攜帶危險品的乘客,安檢人員將阻止其進站乘車;構成治安違法行為的,將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危險品不能進地鐵
爆炸品、易燃物品、易燃固體、壓縮氣體、自燃物品、毒害物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氧化劑類物品、遇水易燃燒物品。
其中包括雷管、導火索、炸藥、鞭炮、煙花、發令紙(打火紙)、汽油、煤油、酒精、油漆、打火機氣體、液化石油氣等。
這些物品進地鐵要限量
白酒、發膠、衣領淨、摩絲、香水、殺蟲劑、空氣清新劑及其他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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