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主要是為了改善企業現實安全生產狀況,消除或控製現有設備、設施存在的危險因素和事故隱患。
所謂“三同時”審查驗收製度,是指1988年國家原勞動部頒布的《關於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衛生監察的暫行規定》中所作的明確的規定。即一切生產性的基本建設工程項目、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包括港口、車站、倉庫)都必須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方麵的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建設項目中職業安全與衛生技術措施和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習慣上稱之為“三同時”。
“三同時”安全審查驗收包括可行性研究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